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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龙泾乡行政机构

民国38年(1949年)5月,龙泾解放,初期沿用保甲制。

19502月,龙泾乡成立,建立龙泾乡人民政府,属芦墟区管辖。下设调解委员会、武装治安保卫委员会、生产委员会、民政委员会等机构。

19563月,并区并乡。元北乡并入龙泾乡,建立新的龙泾乡,建立新的龙泾乡人民政府,乡政府称乡人民委员会(负责人仍称乡长、副乡长),属芦墟区管辖。

195710月,撤区并乡。蚬南乡并入龙泾乡,建立新的龙泾乡,建立新的龙泾乡人民委员会。

9-2       19495月至19587月龙泾乡正副乡长任职表

乡别(时间)

姓 名

出生地

 

任职年月

龙泾小乡(1950.21956.3

赵鹤清

山东济南

乡长

1950.21950.7

张云龙

莘塔江泽

乡长

1950.71952.12

王培荣

莘塔任家湾

乡长(代)

1952.121954.6

陈龙生

莘塔南浜

乡长

1954.61955.5

朱四泉

莘塔龙泾

副乡长

1954.61956.3

马国雄

莘塔三家村

乡长

1955.51956.3

龙泾中乡(1956.31957.10

马国雄

莘塔三家村

乡长

1956.31957.9

唐来富

莘塔善湾

副乡长

1956.31957.9

龙泾大乡(1957.101958.7

陈龙生

莘塔南浜

乡长

1957.101958.7

 

二、龙泾村(大队)工作机构

(一)村民(大队)委员会

19502月,龙泾乡以下设行政村。1956年,龙泾乡农村普遍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行使行政村职能。

19589月,莘塔人民公社成立。龙泾大队同其他大队一样,有1名大队长,2名副大队长分管农业和副业,有总会计(主办会计)、助理会计各1名,还有不脱产的民兵营长、团支部书记、治保主任、妇女主任等。1958年秋收秋种搞“大兵团作战”,将劳动社员编成营、连、排。1959年初,仍用生产队管理生产。

1961年,龙泾大队大队长陈金林,民兵营长陈阿泉兼团支部书记,治保主任陈弘毅,总会计(主办会计)李龙炳;火箭大队大队长郑桂生,民兵营长孙学海兼团支部书记及治保主任,总会计董留欣。

1967年春,吴江县实行军管,规定各大队成立以民兵营长为召集人的生产领导班子。19692月,莘塔公社各大队成立革命委员会(革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4名。龙泾大队革委会主任陈林生,火箭大队革委会主任王冠荣。

198112月,大队领导班子改称为大队管理委员会。至19837月,龙泾大队历任大队长:陈金林、梅百年、朱四全、陈正芳、张明兴。吴湾大队历任大队长:郑桂生、吴留兴、孙全根。

19838月,恢复乡建制,实行乡管村体制,龙泾大队改称龙泾村,吴湾大队改称吴湾村。各村成立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是年,龙泾、吴湾村选举产生第一届村民委员会,龙泾村首届村民委员会主任为陶德。吴湾村首届村民委员会主任为张仲云。

19838月至2002年,龙泾村历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陶德荣、朱瑞金、王留妹、李金留等。吴湾村历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张仲云、吴海林、凌桂宝、戴迎秋等。

20038月,吴湾村与龙泾村合并。合并后的龙泾村选举新的村民委员会,新的村民委员会主任戴迎秋,委员徐林华、李根海、郑方英、沈龙根。

200712月,龙泾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郑云林,委员徐林华、郑方英、李冬雷、沈龙根。

201012月,龙泾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郑云林,委员徐林华、郑方英、李冬雷、张成名。

201312月至2015年,龙泾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沈忠英,委员徐林华、郑方英、李冬雷。

(二)经济合作社

1983年,恢复乡建制。村级机构有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是年,陈弘毅为龙泾村首届经济合作社社长;孙全根为吴湾村首届经济合作社社长。

19832002年,龙泾村历任经济合作社社长:陈弘毅、李根海、朱根兴、干忠明、陈玉弟、李金留;吴湾历任经济合作社社长:孙全根、郑云林、凌桂宝、姚春生、王东生、吴学林。

2003年,吴湾、龙泾两村合并成新的龙泾村,不再设经济合作社社长,由总支副书记沈忠英负责经济方面工作。